惠安約6萬本摩托駕照被違規辦出●追蹤
身犯兩罪 多名駕校人員被判刑
多名民警及體檢醫生被買通,為涉案駕校大開方便之門

惠安縣約6萬本摩托車駕照被違規辦出(詳見《6萬本摩托車駕照違規辦出 賣證人在本地經營摩托車行》)一案余波未了,最新消息顯示,多名駕校老板(或承包者)因身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行賄罪,均被惠安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免考就能拿駕照 三家駕校涉案
這次涉案的三家駕校分別為泉州市誠達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達駕校”)、惠安新世紀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世紀駕校”)、惠安縣禾協駕駛培訓學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協駕校”)。其中歐陽某某為誠達駕校老板,公某某承包經營新世紀駕校摩托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胡某某承包經營禾協駕校的摩托車駕駛員培訓業務。
孫某某等人證實,他們是惠安某公司員工,2013年上半年通過公司統一報名辦理摩托車駕駛證,每人只提供一張個人彩色相片和身份證復印件,交450元,不用體檢,不用參加任何培訓,做一份紙質的試卷,且均沒有在其他成績單上簽名,通過摩托車“下鄉考試”(為解決農村偏遠地區考證麻煩的便民措施),他們共拿到辦好的摩托車駕照18本。
不少群眾就是通過這種方式輕易拿到摩托車駕照,在這背后誠達等三家駕校扮演極為不光彩的角色。
利用交警駕考漏洞 輕松牟利
這三家駕校到底如何操作“免考”駕照?
法院查明,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歐陽某某雇傭趙某某直接負責誠達駕校摩托車駕駛證的培訓、辦理事宜,他們兩人利用惠安縣交管大隊辦理摩托車駕駛證管理不規范和開展“下鄉考試”活動,未組織考試違規辦理摩托車駕駛證的漏洞,分別以400元至600元不等的價格,接受他人委托辦理不用參加任何培訓、考試或只參加部分理論考試的摩托車駕駛證E證,其中歐陽某某、趙某某變相非法買賣72本不用參加任何培訓、考試的摩托車駕照;而陳某某作為惠安縣山霞永惠摩托車行(以下簡稱永惠車行)的經營者,為其車行客戶變相非法買賣7本通過誠達駕校辦理的免考駕照;曾某某作為惠安宏泰貿易有限公司山霞摩托車行(以下簡稱宏泰車行)的工作人員,為其車行客戶變相非法買賣4本通過誠達駕校辦理的免考駕照。在此期間,歐陽某某共非法獲利14000多元,陳某某共非法獲利300多元。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間,胡某某和公某某也是利用駕考漏洞,辦理不少免考駕照,從中獲利。
買通交警或醫生 犯兩罪被判刑
為什么駕校能輕而易舉地把免考摩托車駕照拿到手呢?原來,駕校與交警、體檢醫生勾結在一起,交警、醫生拿到好處后,為涉案的駕校大開方便之門。
法院查明,2011年年底至2014年2月,歐陽某某買通惠安縣交管大隊駕管股(2014年2月與車駕股合并為車駕中隊)股長許某某、副股長馮某某及民警康某甲、馬某某、黃某丙和協勤人員陳某戊等人、惠安縣疾控中心駐惠安縣交管大隊體檢站醫生王某甲、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駕管大隊民警康某乙、李某甲,在履行崗位職責、考試員職責時違規為其駕校學員辦理摩托車駕駛證和經營汽車駕駛證培訓業務提供幫助,先后賄賂這些人員共計100600元。
2011年年底至2014年2月,公某某在承包經營新世紀駕校摩托車駕駛員培訓業務期間,向時任惠安縣交管大隊駕管股股長許某某、副股長馮某某及多名民警行賄,涉案金額合計62000元。
2010年春節至2014年三四月,胡某某向許某某、馮某某及多名民警行賄6萬多元財物。
近日法院對歐陽某某、公某某、胡某某等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他們均觸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行賄罪,其中歐陽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公某某和胡某某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其他被告人也被依法處理。
身犯兩罪 多名駕校人員被判刑
多名民警及體檢醫生被買通,為涉案駕校大開方便之門

惠安縣約6萬本摩托車駕照被違規辦出(詳見《6萬本摩托車駕照違規辦出 賣證人在本地經營摩托車行》)一案余波未了,最新消息顯示,多名駕校老板(或承包者)因身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行賄罪,均被惠安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免考就能拿駕照 三家駕校涉案
這次涉案的三家駕校分別為泉州市誠達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達駕校”)、惠安新世紀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世紀駕校”)、惠安縣禾協駕駛培訓學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協駕校”)。其中歐陽某某為誠達駕校老板,公某某承包經營新世紀駕校摩托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胡某某承包經營禾協駕校的摩托車駕駛員培訓業務。
孫某某等人證實,他們是惠安某公司員工,2013年上半年通過公司統一報名辦理摩托車駕駛證,每人只提供一張個人彩色相片和身份證復印件,交450元,不用體檢,不用參加任何培訓,做一份紙質的試卷,且均沒有在其他成績單上簽名,通過摩托車“下鄉考試”(為解決農村偏遠地區考證麻煩的便民措施),他們共拿到辦好的摩托車駕照18本。
不少群眾就是通過這種方式輕易拿到摩托車駕照,在這背后誠達等三家駕校扮演極為不光彩的角色。
利用交警駕考漏洞 輕松牟利
這三家駕校到底如何操作“免考”駕照?
法院查明,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歐陽某某雇傭趙某某直接負責誠達駕校摩托車駕駛證的培訓、辦理事宜,他們兩人利用惠安縣交管大隊辦理摩托車駕駛證管理不規范和開展“下鄉考試”活動,未組織考試違規辦理摩托車駕駛證的漏洞,分別以400元至600元不等的價格,接受他人委托辦理不用參加任何培訓、考試或只參加部分理論考試的摩托車駕駛證E證,其中歐陽某某、趙某某變相非法買賣72本不用參加任何培訓、考試的摩托車駕照;而陳某某作為惠安縣山霞永惠摩托車行(以下簡稱永惠車行)的經營者,為其車行客戶變相非法買賣7本通過誠達駕校辦理的免考駕照;曾某某作為惠安宏泰貿易有限公司山霞摩托車行(以下簡稱宏泰車行)的工作人員,為其車行客戶變相非法買賣4本通過誠達駕校辦理的免考駕照。在此期間,歐陽某某共非法獲利14000多元,陳某某共非法獲利300多元。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間,胡某某和公某某也是利用駕考漏洞,辦理不少免考駕照,從中獲利。
買通交警或醫生 犯兩罪被判刑
為什么駕校能輕而易舉地把免考摩托車駕照拿到手呢?原來,駕校與交警、體檢醫生勾結在一起,交警、醫生拿到好處后,為涉案的駕校大開方便之門。
法院查明,2011年年底至2014年2月,歐陽某某買通惠安縣交管大隊駕管股(2014年2月與車駕股合并為車駕中隊)股長許某某、副股長馮某某及民警康某甲、馬某某、黃某丙和協勤人員陳某戊等人、惠安縣疾控中心駐惠安縣交管大隊體檢站醫生王某甲、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駕管大隊民警康某乙、李某甲,在履行崗位職責、考試員職責時違規為其駕校學員辦理摩托車駕駛證和經營汽車駕駛證培訓業務提供幫助,先后賄賂這些人員共計100600元。
2011年年底至2014年2月,公某某在承包經營新世紀駕校摩托車駕駛員培訓業務期間,向時任惠安縣交管大隊駕管股股長許某某、副股長馮某某及多名民警行賄,涉案金額合計62000元。
2010年春節至2014年三四月,胡某某向許某某、馮某某及多名民警行賄6萬多元財物。
近日法院對歐陽某某、公某某、胡某某等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他們均觸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行賄罪,其中歐陽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公某某和胡某某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其他被告人也被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