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民警在立湯路東三旗路口至牛北路路口路段 開展摩托車涉牌涉證整治工作
先是一輛送外賣的兩輪摩托車被民警攔住,當民警要求駕駛人于某出示駕駛證時,于某承認自己根本沒有駕駛證。民警通過對于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證實于某確實沒有駕駛證。而在對其所駕車輛進行車檔信息核查時發現,其車牌也是偽造的。
而在隨后的15分鐘之內,民警又先后攔查了2輛兩輪摩托車,駕駛人許某和張某也都沒有駕駛證,且車牌也都是偽造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兩輪摩托車 將受到1000元罰款 并處1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而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 還將受到5000元罰款、 并處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為此,合并處罰 3人將分別被處 6000元罰款 并處20日行政拘留 奉勸廣大摩托車駕駛員 為人為己,合法駕車
在 15分鐘內查獲3名違規摩托騎手
為此,民警依法對3輛違法車輛進行了扣留,并將3名駕駛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