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5年1月起,既有全國性的電動車新政策,又有地方性的管理新規,主要涉及超標電動車淘汰、充電與電動車管理條例的實施,提前了解!
一、非標車過渡期結束,1月1日起禁止上路
西藏日喀則
根據當地2021年9月發布的《關于整治無牌無證兩輪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及注冊登記上牌的公告》相關內容,“超標”或相關手續不齊全的兩輪電動車過渡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從2025年1月1日起持有過渡期號牌的電動車嚴禁上路行駛。
從1月1日起,駕駛無牌兩輪電動車的上路,予以扣留,3個月不接受處理,直接報廢;同時對無證駕駛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三輪摩托車,處以200-2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罰款50元。
建議廣告車主及時關注通告通知,遵守交規,駕駛合法合規車輛上路,文明出行,并在購買電動車前提前了解是否具有資質,是否可以上牌,無法上牌堅決不能買。
河南鄭州:黃牌超標車過渡期12月31日結束
河南鄭州超標黃牌電動車數量百萬輛,因此過渡期也順應民意延長了兩次,經過兩次延長,河南鄭州的黃牌超標車過渡期將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不延長,那么1月1日起,當地超標車將禁止上路。
云南曲靖麒麟:1月1日起,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
根據《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宣布,已申領“白底紅字”非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過渡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均超過有效期,禁止上道路行駛。老舊、非標車主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自2025年1月1日起,違規上道路行駛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將面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如果你的電動車被列入禁行名單,可以考慮提前置換一輛合規的電動車,在置換新車之前,一定要確保自己的電動車符合國家標準,避免因為違反規定而被罰款或者扣車。
總結:
綜上來看,全國多個省市地區的超標車就要在1月1日起迎來斬殺,通過政策支持和落地實施,讓當地的電動車使用更加規范化,除了針對車輛的政策,大家在日常用車時也需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在車輛停放、充電時也要注意規范。好了,你們當地有沒有電動車新規將要執行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摩托車與配件的觀點或立場。本網站刊載的內容(原創除外),均在網上搜集,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予以刪除。